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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8日,福建省科学技术厅、福建省财政厅、福建省国家税务局、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公布了“福建省2015年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”,锐马(福建)电气制造有限公司继2012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,2015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,证书编号:gf201535000036。
根据有关规定,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次认定有效期为三年,2015年我公司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,并顺利通过复审。这表明该公司科技创新、技术管理、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管理得到持续有效开展。
近年来,锐马(福建)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,积极搭建企业自主创新平台,健全完善科技进步激励机制,并对科技资源进行整合,使广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发挥,加大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力度,使企业的生产流程、工艺装备、人才培养、经济效益等方面持续不断改进,进而实现创新、优质、高效。截至目前,我公司共获得专利27项(其中发明专利1项)、软件著作权2项。
据悉,高新技术企业是集知识密集、技术密集为一体的经济实体,它对促进企业科技与经济的结合、推动新兴产业发展、实现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核认定工作对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、研发组织管理水平、经济实力等各方面综合能力有严格要求,除了要考察企业整体经营业绩之外,更着重对企业创新研发管理水平、产品技术含量、成果转化能力、成长性、质量保证等重要指标的考察。